消防急救器具使用

緩降機

火災時應優先使用建築物本身之避難設施(如:樓梯、走廊、通道)進行避難,緩降機則為在無法採用其他方式避難時之最後選擇,如果火災發生時無人在家則當屬例外,無究責之理由。有關避難逃生設備所使用之緩降機,其構造、性能、材質等技術上之規範及試驗方法,應符合本基準之規定。

火場內使用緩降機等避難器具之時機及操作方式(口訣:掛丟套束推)
1.使用時機:火場內逃生避難時,應優先以建築物之安全梯或直通樓梯為主要 或第二逃生路線,若安全梯或直通樓梯均遭到火勢或煙霧煙侵襲致無法利用 且亦無法前往相對安全空間內避難等待消防人員救援時,才使用緩降機等避 難器具進行逃生避難。

 

2.操作方式:(口訣:掛丟套束推)
1)展開固定架,自盒中取出緩降機,將緩降機掛鈎確實【掛】在固定架鈎環上。
2)從窗口【丟】下輪盤,確認下方沒有障礙物阻擋。
3)將安全帶【套】於腋下。
4)將束帶【束】至胸口。
5)攀出牆外,身體面向牆面,雙手輕【推】牆壁;落地後,將繩索另一端之載具套環束帶拉至頂端,以利下一位人員操作。